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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的通知
2017年12月26日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校综治办定于2018年1月中旬,对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2017年度综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综治基本建设情况,综治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综治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情况以及安全防范创新举措等。

请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接本通知后,按照学校2017年12月15日消防工作推进会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特别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品存放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部位,要严格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对2017年学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的,责任单位要填写《安全隐患未整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注明未整改原因、存在困难以及下一步打算;整改没有完成的,要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注明未完成原因、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打算。检查时,请各单位将填好的有关表格交给检查小组负责人,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onganchu@sdnu.edu.cn

检查采取看材料、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情况纳入2018年学校安全文明奖考核内容。

附件:1.安全隐患未整改情况一览表

          2.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情况一览表

 

山东师范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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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安全隐患未整改情况一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情况一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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