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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学校举办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2019年04月17日     (浏览:)

 

      4月15日下午,学校在千佛山校区教学三楼报告厅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会。中央党校战略研究院刘东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侯艳芳教授分别作了《坚持总体安全观,维护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解读》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公安处和干部教育培训学院联合组织,校内各单位安全负责人,院级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全体研究生辅导员、本科生辅导员,公安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单位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部分学生干部参加了培训。  

      刘东站在国家总体安全观的角度,对中国特色国家安全进行了系统诠释。他介绍了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安全,分析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形成的背景,讲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和理论特色,指出了如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国家安全。  

侯艳芳以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为视角,对《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她指出,《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总则是高等学校安全保卫的原则,明确了高等学校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的主要职责。她从教育培训、配人配物、安全检查、校园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详解了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介绍了高等学校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的方式方法。

今年4月15日是全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为此,学校先后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4月11日下午,法学院商玉玺老师在长清湖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为长清湖校区部分师生作了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报告。 

公安处在两校区悬挂国家安全教育、《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宣传标语20余条,设置宣传栏20余块,印制下发《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500余册。学校普法联盟志愿者在两校区发放国家安全教育、《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宣传材料30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师生普遍掌握了国家安全知识,提升了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学校安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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