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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防火常识
2008年07月04日   山东师大公安处   (浏览:)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2.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

4.炉灶附近不可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在倾倒,草垛远离房屋。

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的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7.利用电器或灶膛取暖、烘烤衣服要注意安全。

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或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修理。

9.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10.家中不可存放超过一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切勿在走廊、楼梯口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12.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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