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夏季来临,高校师生和职工的户外活动日趋增多,由于济南的气候原因,此段时间历来是溺水事故多发的时期。溺水事件的发生在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的同时,给逝者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为切实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现将2012年驻济高校发生的部分溺水事件进行总结并提出工作建议如下:
一、2012年高校发生的部分溺水事件
1、5月5日,某高校学生王某某(男)与其同学结伴到仲宫大门牙风景区游玩,一起到水库游泳,不慎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2、5月19日,某高校学生张某(男)与同学到到黄河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
3、6月21日下午,某高校学生阚某(男)与同学到园博园人工湖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
4、8月25日下午,某高校学生余某某(男)到七贤办事处辖区一游泳池游泳,不幸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件发生的特点分析
1、发生时间:此类事件多发生于节假日、双休日或者学生下课休息期间。
2、发生地点:校园内及周边的人工湖、河流,外出游玩地附近的水库及游泳池等部位。
3、发生群体:死者以男生居多,部分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能力薄弱,在救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实施活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教育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长抓不懈做到不走过场,避免流于形式;要注重创新教育形式,务求教育效果,切实消除学生的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落实教育主管责任,要深入学生中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未雨绸缪,做好发现教育工作,避免苗头演变成事件。
2、坚持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堵绝溺水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校外组织活动的管理,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明确活动的组织人员、责任人员和活动规则,确保有关活动的安全有序,加强全程管控,避免出现管理“盲区”和活动“死角”;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加强节假日、双休日外出期间,落实“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即知道外出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跟上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堵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3、完善方案预案,切实做好溺水事件的处置准备。在做好上述教育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贴近实战,符合实际,简单明了,易于操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处置原则,规范处置流程,完善方案预案,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